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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84965881/201807-29313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民族、宗教,议案,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6-18
发布机构: 萧县民族事务管理局(宗教局) 生成日期: 2018-06-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对县?政协其他类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号: 萧民宗[2018]15号 词:

关于对县?政协其他类第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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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其他类第6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周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萧县基督教堂原址扩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公共场所、“三自爱国会”宗教团体是各级党委、政府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是宗教界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重要平台。

基督教堂和宗教场所是基督教徒的主要聚会地点,必须依照法律政策予以保证。龙城基督教堂平时聚会千余人,县基督教“两会”又肩负全县八十多处活动点义工培训任务,县基督教“两会”办公楼及教堂现已不能满足宗教活动需求,确需进行基督教堂建设。根据存在实际困难我局已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下一步,我局 将会同 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进一步确定宗教 教堂 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各片区宗教 堂点 的合理布局,以保障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



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