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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99835366/201807-92627 信息分类: 行政征收分表及流程图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7-02
发布机构: 萧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7-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城管执法局行政征收收费项目
号: 词:

萧县城管执法局行政征收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2018-07-02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1

城市道路占用或挖掘费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省建设厅建城字[1996]640号文件;城建[2002]232号;宿政发[2013]9号;萧政发(201414号。

1、预制块人行道160/㎡;2、现浇砼人行道140/㎡;3、沥青硂路面:280/㎡; 4、水泥硂路面:350/㎡;5、各类砂碎石路面:150/㎡; 6、平侧石:150/米。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六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六条、萧价费(2012031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六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六条、《萧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12]49号)

8/吨或3/平方米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城市污水处理费

《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逐月计收

生活用水0.80元/吨,工业用水09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1.20元/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