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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2962659/201804-17427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文日期: 2018-04-23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号: 宿政发〔2018〕3号 词: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步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实现“保八争六”,适当提高了主要预期目标: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5%,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主要动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13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纳入年度考核。请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落实措施,强化检查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调度督导;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和具体落实措施;涉及到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聚焦聚力、争先争优,努力实现本届政府良好开局。

一、着力转换增长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1.重点项目储备规模超过2500亿元,建设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超过600个。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深入推进“3111”工程突破攻坚,完成“3个10”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系统推进“全创改”,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四个创新体系,打造贯通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创新生态系统。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4.全面实施“三重一创”,做大做强省级云计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标准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积极培育精准医疗、生物制药等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培育石墨烯、大健康等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推进石墨烯复合功能薄膜新材料、裸眼3D显示、医疗大数据等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5.高新企业达到9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6.实施制造强市“1525”行动,全面提升轻纺鞋服、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推进重点技改项目200个,技改投资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高标准评选推荐政府质量奖,培育省名牌产品5个以上。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现代服务业。

8.加快汴河文化旅游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新汴河景观办、市财政局、市交旅集团,埇桥区人民政府、灵璧县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宿马园区管委会。

9.创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家、示范园区1家。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建设“电商宿州”,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战略合作,加快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互联网+快递”新兴消费,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工程,推进皇藏峪5A级景区和新汴河景区、钟馗文化园、运河人家4A级景区创建,加快符离生态旅游大道沿线景点规划建设。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交旅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新汴河景观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振兴县域经济。

12.实施“3111”工程,做强各县区首位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开放型经济,不断优化县域经济结构。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加大“一县一策”专项扶持力度,强化人才、金融、用地等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4.积极争取新设市辖行政区,支持萧县等有条件的县撤县设市。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萧县人民政府等。

(四)促进园区创新发展。

15.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支持宿马园区深化南北合作共建,支持市高新区打造辐射全国的云计算产业集群,支持鞋城打造区域最具特色的现代制鞋产业聚集区。

牵头领导:余向东、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16.推动宿马高铁小镇、宿州经开区生物医药科技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宿马园区管委会、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推动张江萧县高科技园上升为沪皖合作战略平台,加快埇桥绿色家居产业园、泗涂现代产业园等园区建设。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萧县人民政府、埇桥区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支持埇桥经开区与徐州对接合作。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埇桥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双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标准化厂房等平台建设,提升园区承载功能。

牵头领导:余向东、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实施深度城镇化,加速提升城乡承载能力

20.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1.5%以上。

牵头领导:余向东、卲郁、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一)提升主城区城市能级。

21.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改革规划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埇桥区人民政府。

22.推动汴北新区、城东新区建设,实施四大类120项重点工程,总投资179亿元,主城区实现“双90”目标。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23.实施“两治三改”专项行动,构建征迁、安置、开发三位一体的闭合系统,主城区及各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年完成。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4.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保障房、公租房建设,全面完成棚改三年计划任务。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5.启动新汴河直通洪泽湖水上航道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交旅集团、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灵璧县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宿马园区管委会。

26.完成符离大道道路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宿城银河一路、胜利路、纺织路东西大动脉路网工程。

牵头领导:邵郁、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旅集团、市城投集团。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萧县人民政府。

27.完成宿城西大外环路网工程。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埇桥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28.全面启动老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

牵头领导:余向东、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宿州火车站、市交旅集团。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29.确保老城区地下管线智能化改造、汴北新城区地下管廊、城市小区供热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埇桥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30.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菜市场、街头游园、绿带水系、公共厕所。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31.探索名校办分校方式,推动市区优质教育资源扩容,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0所,三年内主城区建成公立幼儿园30个。

牵头领导:余向东、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埇桥区人民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2.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提高城管精细化水平。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3.动员全市上下以“16城”同创为抓手,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牵头领导:卲郁、韩维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促进县乡提质扩容。

34.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优化镇村布局,引导调控县城、镇村合理发展。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5.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探索就近就地的城镇化新模式,提高城镇吸引力和容纳力。

牵头领导:余向东、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100项重点工程,总投资179亿元。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7.持续实施县域建设“555”工程,强化乡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建设宜居县城、美丽乡村。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创先办、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8.创建省级特色小镇1个、市级特色小镇2个。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9.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常住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房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基础设施。

40.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宿州机场、四个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快速通道网络,推动淮宿蚌城际铁路、合青高铁宿州段等加快建设。

牵头领导:余向东、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41.建成使用“五馆一院一中心”。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协、市档案局、市妇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务服务中心。

4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建设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3.合理规划布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44.创新实施“1234”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百千万”现代农业示范工程,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农业现代化产业园。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创先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5.按照提单产、稳总产、调结构、强品质的要求,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6.推动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埇桥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等。

47.鼓励每个县区选择5个村整体流转土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280家,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各50家。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创先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48.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布局集中连片果蔬基地50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超660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保持全省前三。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9.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积极探索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0.加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泗县试点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工作,启动建设2018年45个省级示范中心村。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美丽乡村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5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乡村旅游示范村、高星级农家乐建设。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52.结合空心村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余向东、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3.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4.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55.建成淮水北调及市级配水工程,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5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成并规范运转县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7.推进“劝耕贷”工作。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

58.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完善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聚焦精准精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59.全面实现三县一区脱贫摘帽、115个贫困村出列、11.93万贫困人口脱贫。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持续打牢基层基础。

60.完善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准核实机制,提升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1.加大非贫困村和自然村扶贫力量,切实解决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户”的帮扶问题。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2.深入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度。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3.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返贫情况,落实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帮扶措施,确保政策落实、支持力度、包保责任不变。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政策落实。

64.精准谋划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巩固提升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扶贫成果,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牵头领导:余向东、卲郁、马杰、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供电公司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5.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6.深入落实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兜底脱贫等政策,适度增加重点人群特惠政策,打好政策补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牵头领导:邵郁、马杰、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7.全面梳理扶贫项目,动态管理县级扶贫项目库、乡村扶贫项目清单。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8.建立小额信贷使用监管机制,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

69.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提升使用效益。

牵头领导:余向东、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审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注重激发内生动力。

70.拓宽就业扶贫渠道,大力推广扶贫工厂、就业扶贫驿站,探索创新多种模式,让更多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71.激励和约束贫困老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扶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2.持续聚力扶志和扶智,强化贫困群众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增强“造血”功能,引导贫困户树立信心、勤劳脱贫。

牵头领导:卲郁、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力聚焦深度贫困。

73.加大要素投入力度,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县、村、户倾斜。

牵头领导:余向东、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74.重点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支持深度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余向东、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拓展绿色发展空间

(一)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75.落实大气、水、土壤三个“10条”。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委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6.建立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持续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委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7.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餐饮油烟整治、企业高架污染源管控,加快推进砖瓦窑厂治理、非煤矿山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8.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打好碧水攻坚战。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生态化发展养殖业,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省部级3个、市级5个,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场16个。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0.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牵头领导:韩维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绿色发展。

81.开展工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产业。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2.强化建筑领域节能,加快建设绿色建筑。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3.促进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4.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85.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埇桥区人民政府及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6.新增和提升绿化面积550万平方米,新建绿道46公里,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7.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8.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9.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和损害评估制度。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0.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监察委、市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91.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牵头领导:杨军、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2.健全生态环保督察制度,严厉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环境权益。

牵头领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厚植开放经济竞争优势

(一)扎实推进“破、立、降”。

93.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配合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牵头领导:余向东、吴宝军、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4.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力度,扩大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牵头领导:吴宝军、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5.继续落实全面营改增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96.加强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97.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98.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落地见效,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牵头领导:杨军、余向东、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9.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0.规范实施PPP模式,发挥投资引领发展的杠杆作用,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水平。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投集团、市工投集团、市交旅集团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1.深入实施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工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新增贷款200亿元,主板上市在审1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直接融资50亿元。

牵头领导:余向东、吴宝军。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2.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强,有效防止国有资本流失。

牵头领导:吴宝军。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3.深入推进价格机制、统计管理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统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着力扩大对外开放。

104.主动参与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核心区一体化建设,积极对接徐州都市圈。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5.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中心。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宿州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106.推进战略招商、产业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落实招商引资“1+5”政策文件,实际到位内资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余向东、吴宝军、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局、市商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7.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7%左右。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8.强化引智引技,推进人才创业扶持计划和产业领军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

牵头领导:邵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引资局、市人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七、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09.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深化依法治安实践,推进“铸安”行动全覆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110.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成104个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1.深化民兵力量改革,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促进社会总体安全。

牵头领导:余向东、卲郁、韩维礼、张海虹。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军分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防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2.加强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3.提升应急联动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领导: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

114.扎实开展“七五”普法。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5.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深入推进“守护平安”系列活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116.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巩固提高积案化解成果。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法制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7.总结运用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经验,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预测预警预防。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公安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8.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9.健全信用制度,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20.扎实推进33项民生工程。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一)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121.扎实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帮扶计划和就业扶持民生工程,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2.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民生工程,“五险”参保190万人次以上。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3.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牵头领导:卲郁、马杰、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健康宿州建设。

124.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全民健康促进计划、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医联体、医共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卫生计生队伍转型成果。深入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11”计划。加强“四型”医院创建,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贯彻中医药法。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牵头领导:卲郁。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人才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统筹社会事业发展。

125.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扶持书画、戏曲等文艺事业发展。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6.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强化公办幼儿园示范作用;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多样化发展高中教育;积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市职教园区和县区中职学校建设。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7.加强校舍维修改造,补齐教育短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8.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牵头领导:卲郁、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军分区,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9.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协。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0.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1.发展体育事业,加快体育场馆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牵头领导:马杰。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2.支持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广播电视、地方志、档案、防震减灾、红十字、妇女儿童、对台、气象等工作。

牵头领导:卲郁、马杰、韩维礼。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台办、市气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九、切实加强新时代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持转变职能,建设便捷高效的服务政府。

133.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加强服务管理,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键对键、不见面”,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4.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政策洼地、服务高地。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坚持权责法定,建设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

135.坚持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6.试行行政复议网上受理,提高仲裁公信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7.完善12345政府热线平台,健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138.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让权力阳光运行。

牵头领导:余向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