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号: 752962659/201804-72562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文日期: 2018-04-23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号: 皖政〔2018〕23号 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12个方面55项重点工作,由李国英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督察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推进机制,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确保兑现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等。

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促进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促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8.新增城镇就业6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等。

9.完成节能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0.完成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等。

11.进出口增幅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

12.完成1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8个省级贫困县摘帽、7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7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的减贫目标。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13.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1)出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我省与教育部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战略合作,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规划和建设。支持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地税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2)支持合肥市加快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核心区等关键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3)完成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立项审批,年底前正式开工建设。推进合肥先进光源预研基础条件建设,完成关键设备采购及零部件研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4)支持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认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争取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等一批创新基地进入国家级,建设首批10个安徽省实验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14.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建设首批10个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2)开展企业研发准备金、创新券制度试点。发展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重点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担保集团、安徽银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3)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和升级工程,新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众创空间20家以上。支持企业、开发区在海外设立离岸创新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科协等。

(4)强化省级各类创新平台绩效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5)建立运行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和技术市场数字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信息在线登记汇交,促进技术转让交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建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指导开展合芜蚌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争取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8件。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

15.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

(1)开辟人才激励“绿色通道”,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等。

(2)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启动国家科学中心引进海外人才百人计划,加强院士工作站、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引进扶持5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侨办)、省人才办等。

(3)深化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支持相关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4)开辟人才职称“绿色通道”,出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完善科技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职称评价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占创新型产业和智慧经济发展制高点

16.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

(1)再退出煤炭产能69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128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推进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推进钢铁行业“僵尸企业”处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推进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处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推动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新一轮技术改造,滚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左右。对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购置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等。 

(7)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8)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全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580亿千瓦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

(9)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合肥海关、安徽保监局等。 

(10)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17.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1)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实施“皖企登云”计划,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成10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力争全年工业机器人产量达到1万台以上、推广机器人4000台以上。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设计产品10个以上、绿色工厂40家、绿色园区2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2)实施新能源汽车、智能语音、现代医疗医药等专项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建成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中安联合煤化工等重大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开展提升制造业质量标准行动,围绕机器人、智能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筹建3个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完成我省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5)积极发展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现代金融、供应链物流、人力资源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等。

18.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加快建立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大力促进要素互融共用。加快省军民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防军工单位合作,加强军民技术转化运用、军民融合交流对接,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军民融合建设项目,打造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

19.加快发展智慧经济。

(1)强化集成电路政策支持,加快发展智能芯片、智能终端等制造业,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2)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创意、移动传播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3)加快“中国声谷”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发展,谋划建设集中产业园。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构建大数据交易平台,继续实施骨干网、城域网、移动网、接入网建设项目,加强光纤网络改造扩容和移动宽带网络深覆盖,完成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投资6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金融办、省通信管理局等。

(5)突出应用示范和引领,在医疗、教育、养老、物流、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智慧+”应用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等。

四、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0.促进消费稳定较快增长。

(1)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省分别认定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200家、2000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率达9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开展“皖货精品”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支持安徽企业开展安徽名特优、老字号、商标品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3)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4)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全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8万辆(标准车)。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管局等。

(5)落实车购税优惠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6)推进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

(7)出台实施旅游升温战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景区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营销智慧化。建设一批省、市、县三级重点旅游项目,实施县、乡(镇)、村、点四级旅游示范创建工程(文化旅游强县、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五个一批”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等。

21.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

(1)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开放力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等。

(2)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全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调整机制,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提高民间资本收益预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等。

22.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1)开工建设昌景黄、池黄高铁,力争开工合新、宣绩高铁,建成杭黄高铁,新增铁路运营里程8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

(2)实施10条断头国省干线公路贯通项目,开工建设沪汉高速无为—岳西段、溧宁高速黄山—千岛湖段,全面推进县县通高速补齐项目,加快建设芜湖—黄山、蚌埠—固镇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德上高速池州—祁门段,建成滁州—定远等3个高速公路项目,新增高速公路160公里、一级公路35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等。

(3)开工建设芜宣机场,改扩建阜阳、池州、安庆机场,推进蚌埠、亳州、宿州、滁州民用机场和黄山机场迁建等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4)开工建设新汴河航道安徽段。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 

(5)开展港口资源整合,建立统一的港口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6)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完成投资16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7)开工20座重点易涝地区排涝泵站、70个中小河流治理和250座小型水库加固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建成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合肥—六安天然气干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等。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全面发展

23.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建设高标准农田400万亩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

(2)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推行家禽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全省家禽良种化率达93%,新增省部级家禽示范养殖场35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等。

(3)以发展多功能大循环农业为重点,加快农业示范园区转型升级,示范区核心区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业废弃物回收水平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

(4)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有效使用“三品一标”产品5000个以上。创建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5)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工程,创建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5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6)创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6个。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等。

(7)推动“主食厨房”经营网点向社区、向农村延伸,建设经营网点2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2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深化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3)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有效办法。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供销社。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等。

(5)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6)推进农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农垦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等。

25.着力补齐农村突出短板。

(1)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完成自然村80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完成200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等。

(2)开展农村道路巩固提升行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谋划一批加宽改造、路面硬化项目,打通一批“末梢路”,畅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等。

(3)开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拓展农村电商网点功能,加强农产品网销上行引导,强化品牌培育,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和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400亿元左右,农村电商培训10万人次,培育孵化经营主体50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等。

(4)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农村水厂升级改造,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和水质达标率。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5)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提升深度贫困地区、行蓄洪区供电可靠性,加快水电供区电网移交和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电力公司等。

(6)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公开招聘不少于300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任教,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培养2500名左右全科型乡村教师,推进城镇及优质学校教师到乡村交流轮岗。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6.促进县域经济振兴。

(1)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支持创建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2)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企业合作,支持建设一批成果转化基地和异地孵化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3)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等。

(4)大力发展现代招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

(5)促进企业引入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互联网+”。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

六、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2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加强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推动1—2户省属企业开展出资人委派总会计师试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专业化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分别推进2户省属企业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整体上市。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安徽证监局等。

(3)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属企业已签协议项目维修改造开工率不低于95%。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等。

28.深化“放管服”改革。

(1)启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等。

(2)规范审批权责和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3)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动态调整“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扩大证照整合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4)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照后减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推动跨部门、跨业务、跨区域随机联合检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联合惩戒,大力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公示和结果运用,不断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6)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年商标注册申请不少于7万件,申报驰名商标不少于35件,认定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不少于1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梳理并公布省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完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8)推进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并向基层延伸,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进事项上网、线上线下融合。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探索推行“智慧审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等。

(9)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部分业务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2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2)深化国税征管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税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深化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税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0.深化金融改革。

(1)发展普惠金融,改善“三农”、中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推进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支持农村商业银行资本联合。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农信社等。

(2)完善新型政银担业务,实现“劝耕贷”农业县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担保集团、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

(3)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完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提升省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31.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1)启动实施农产品、家电等传统产品出口提升计划,组织我省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扩大汽车、装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品出口。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外办、省台办、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

(2)加快建设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培育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跨境电商专项业务培训。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速递安徽分公司等。

(3)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管理,制定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能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合肥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4)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商合作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工商联、合肥海关等。

(5)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开展“多评合一”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

(6)积极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办好2018世界制造业大会和2018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外办等。

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32.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稳妥处置地方隐性债务风险,摸清底数,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推进政府专项债券改革,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建立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财政部驻安徽财监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33.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积极稳妥去杠杆,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2)加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以及“僵尸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提高资本充足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农信社、徽商银行等。

(3)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早期干预和应急处置机制,堵住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34.加强产业就业扶贫。

(1)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扩大电商扶贫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扩大旅游扶贫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建设家政服务市场与贫困户就业对接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实施大别山区精准帮扶精准就业精准脱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新建就业扶贫基地300个、就业扶贫驿站400个、扶贫车间6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5.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攻坚力度。

(1)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新增扶贫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推进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实施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分类推进村(庄)台、保庄圩整治,实施一批居民迁建、环境治理、生产布局、生活保障等项目,大力发展水面种养等适应性产业,改善行蓄洪区生产条件和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36.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

(1)落实省定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幼儿园建设,培养补充一批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健全控辍保学基础信息数据和动态监测机制,落实控辍保学相关制度,实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完成1987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安置任务,安排好搬迁户生产生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健全贫困地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加强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的精准帮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优化“351”“180”健康脱贫政策,解决好取药报销不便捷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医保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7.完善脱真贫真脱贫工作机制。

坚持“六看六确保”,落实“七个不落、一个不少”要求,健全防范返贫机制,完善督查考核方式,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落实脱贫后续帮扶,对已脱贫人口在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落实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支持政策和帮扶措施,消除“死角”和“盲区”。完善包保机制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制度,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和扶贫志愿者行动,完善大扶贫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九、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8.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1)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年度55个问题整改全部完成,深入实施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等。

(2)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全面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任务,基本完成重点管控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等。

(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4)强化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等。

(5)加强城市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等。

(6)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等。

(7)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基本完成集装箱码头、大型货运码头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等。

(8)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巢湖新一轮综合治理,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全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8%,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4.6%和91.9%。。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

(9)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矿局等。

(10)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开展重点领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1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供销社等。

(12)抓好城乡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大力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

(13)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14)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推广产业化发展模式,创建一批综合利用试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等。

(15)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行动,完善收储运销体系,推进秸秆发电项目和秸秆气化能源利用工程建设,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园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等。

39.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1)推进绿色技术开发利用,加快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等。

(2)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150万千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电力公司等。

(3)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深化低碳循环示范试点,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严格实施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盘活一批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学校、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4)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行动。创建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5家、省级示范单位28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管局等。

40.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1)抓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实施,对划定的范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

(2)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等。

(3)全面推行林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4)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12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

(5)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矿局、省能源局等。

(6)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田地质局等。

(7)扩大生态补偿机制覆盖面。建立新安江水环境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

(8)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9)探索建立环境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出台实施企业环境信用与绿色信贷衔接办法,对环境不良企业实行信贷负面清单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41.办好公平优质教育。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3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6%。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推进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加强学前教育教师、乡村教师力量补充。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推进九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以上。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超大班额。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资源整合,推进“引企入教”,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产教融合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各类平台建设,推动高校与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创客实验室、创客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深化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外办等。

(3)加强继续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发展老年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办等。

(4)扎实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加快推进首批364所智慧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等。

43.推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1)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建设一批青年创业园、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扎实做好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等。

(2)推进“智慧就业”项目,建设一批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拓展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鼓励基层就业政策,加强新产业、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

(3)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做好3个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

44.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50%。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

(2)实施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研究制定符合交通运输等行业特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现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鉴定受理、待遇支付等环节“一站式”办理。指导合肥市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3)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45.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1)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8.18万套,基本建成23.75万套,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

(2)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盘活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完善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46.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加快省美术馆建设,启动省文化馆新馆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文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2)加快省科技馆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协。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推进明中都皇故城、凌家滩、禹会村、双墩、寿春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实施地方戏曲振兴计划。支持文房四宝等传统工艺传承发展。深化与故宫博物院战略合作,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省属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现实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改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办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新创一批文艺精品节目,办好第八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7.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扩大健康消费,大力发展医疗、养生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进一步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重点推动医保目录、保障待遇等“六统一”。加强合肥、蚌埠、滁州三市试点工作,跟踪评估,完善机制,加快形成成熟模式,适时向全省推开。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医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3)深化医联体建设,每个市至少建设1个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步伐,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启动实施50所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临床路径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医保办等。

(4)完善智慧医疗试点示范,配合支持“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项目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5)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省持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出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分类试点基础上,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6)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推进九华山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7)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创建智慧养老院,建设3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等。

(8)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全覆盖。加强儿科、产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9)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第七届省残运会。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残联等。

48.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计划投入1067亿元,精准实施、精细管理,新增学前教育、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等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等。

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平安安徽建设水平

49.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开展信访“三无”县乡村“联建、联创、联评”活动,力争2018年底“三无”县、乡、村占比分别达到5%、30%、40%。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完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

(4)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5)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妇联、省妇儿工委、省老龄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6)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7)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委其他委员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加强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9)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0.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

(1)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

(2)严厉打击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网宣办、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3)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推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等。

(5)推动城市管网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等。

(6)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7)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建成地质灾害三维信息平台系统、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处置系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综合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地矿局、省政府应急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1.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双拥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四个意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52.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府。

(1)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把建设学习型政府摆在突出位置,分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增强“八种本领”,增进专业知识、专业素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行政学院。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3.着力打造依法行政、治理高效的政府。

(1)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深化精准扶贫、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力“瘦身”、服务“健身”。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4.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政府。

(1)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等。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5)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5个,资源环境审计2个,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4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06个,省级政府性投资审计23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12个。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5.着力打造勤政为民、敢于担当的政府。

(1)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督查室等。

(2)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